我为群众办实事|八旬老人被撞伤 “上门立案+诉前调解”定分止争 发布时间:2021-11-18 16:27:36
近日,杜尔伯特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电话,电话那端是一个年逾80的老人,因不懂打官司流程,特向法院电话咨询。
我今年80岁了,前几天同村的周某将我撞伤,但没有进行赔偿,我想打官司,但由于我现在身体不便,不能到法院进行起诉,也不懂打官司流程,法官能帮帮我吗?
杜尔伯特县法院立案庭法官鞠红艳在了解老人情况后,立即带领书记员驱车到了老人家里,对其进行现场立案。原来,2021年9月20日,周某驾驶摩托车与老人发生碰撞,致老人受轻微伤。老人自行检查治疗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医药费用。通过了解,鞠红艳法官发现该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有调解可能,鞠法官找到周某,将周某约至老人家中进行调解。
我被撞的这一下虽然不重,但是我到诊所检查开药花了1000多,这钱是不是该小周出。
大娘,确实是我骑摩托车不小心把你撞倒,但是你买药看病的钱也不能你说多少就多少啊,你拿出收据,咱们在算账。
我也不懂法呀,当时没想到要报警、去医院的,而且也没那么严重,自己买点药吃就行了,咱们都一个村住着,我也不是讹你,就买了这些药,但是真没有收据。
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周某对于碰撞虽认可,但无事故认定书,老人购买药品又无正规票据,且被告车辆没有购买保险,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鞠红艳法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既然周某承认撞到老人,如果你们二位都同意,咱今天就一起商量着把问题解决,就不必要到法院起诉,这样既能免去二位奔波也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在征得二人同意后,鞠法官继续说道:“将心比心,家家都有老人,虽然老人没有开具发票,但老人吃的药都摆在这,咱们可以查到药品具体价格,刚才我也详细看了,这些药确实都是治疗跌打损伤的,周某你有上门想法可以说一下。”周某:“法官,为了我们这事你真是费心了,既然大娘说不是讹我,那我也不能耍赖,我相信你也相信大娘,就按大娘说的数,如果多了就当给大娘买点补品,补身体。”经鞠法官耐心调解,周某同意赔偿老人1500元,老人同意周某暂缓几天赔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化解。与以往不同的是,案件还没办理立案手续就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到化解,且不收一分钱诉讼费,整个过程都是在当事人家中完成,申请人向鞠法官表达了感谢,并表示:“第一次打官司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纠纷,还不收费,值得点赞。”
杜尔伯特县法院充分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巡回审判、发放便民联系卡为百姓设立“家门口的审判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诉讼难”的问题,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减少群众诉累,真正实现让老百姓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的司法服务,真正的把温暖和司法服务送到百姓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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