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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男子拒付未婚生育子女的抚养费 执行法官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2-03-03 16:09:44


给孩子最好的爱就是父母全身心的陪伴

有的父母只给予孩子物质上的满足

缺失了对孩子的陪伴

有的父母认为 夫妻离婚后 抚养权在对方

自己便可不在参与孩子的成长

更有甚者认为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在法律上并无关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案件经过

2009年,韩梅与赵亮二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子赵小强,在赵小强出生当年,韩梅与赵亮因感情不和,解除同居关系,赵小强由其母亲韩梅抚养。在赵小强成长过程中,赵亮未尽到抚养义务。2021年,赵小强将父亲赵亮诉至杜尔伯特县法院,要求赵亮支付抚养费,自2011年开始至其成年。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赵亮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赵小强18周岁止。然而判决生效后,赵亮并未履行给付义务,在催要无果后,赵小强向杜尔伯特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杜尔伯特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赵亮,来到法院后赵亮表示:“我跟韩梅分手后又成家了,也有孩子了,赵小强虽然跟我姓赵,但是这么多年没在一起生活,根本没有感情,这抚养费不给也行。”执行干警从法律法规和人情事理角度展开教育劝导,充分阐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同时向其宣讲法院“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政策,“你现在有家庭有孩子,可是你想没想过,赵小强也是你的孩子,你应该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这本是你的家务事,但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只是家务事了,赵小强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依法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如果你仍拒不履行,我们将把你列入失信、限制高消费,在你的居住地张贴执行通知,到那时你也不好看吧。经过执行法官悉心释法说理,赵亮最终同意履行生效义务并一次性付清赵小强自出生到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抚养费,以后将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下一年度抚养费。


杜尔伯特县法院于2022年1月中旬启动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攻坚涉民生类执行案件。为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杜尔伯特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坚持法理情并用的原则,将法律措施、惩戒措施、人性执法、劝说疏导等举措有机结合,全力督促和感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推动执行质效持续攀升,不断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为行动常态化运行注入强大动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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