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儿子离世 失去纽带的亲情能否延续 发布时间:2022-04-12 17:01:31
儿媳继续占有儿子生前所经营的商铺
公公一纸诉状将儿媳诉至法院
失去“儿子”这条纽带的亲情该如何维护
年过七旬的赵大爷曾与妻子经营一家小超市,由于二儿子大强与儿媳小芳夫妻生活困难,二位老人便将超市交给了二儿子打理。老伴去世后,赵大爷跟随大儿子共同生活。2015年,经营超市的房屋拆迁,在回迁后办理房产证时子女们共同签署放弃继承母亲遗产,该房屋为赵大爷单独所有。
多年来大强夫妇也十分懂得感恩,经常看望父亲,一家人相处和睦。可大强去世后,小芳与公公逐渐失去了联系,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赵大爷有了要回房屋的想法,然而与小芳沟通后,却遭到了拒绝,无奈,赵大爷来到了法院。
受理了案件的赵美娜法官在初步了解案件原委后,考虑到解决家庭纠纷的关键在于“情”,一纸判决虽能使案件了结,却无助于缓和家人之间的矛盾,于是决定组织调解。为化解双方矛盾,赵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认真倾听意见,法庭上,小芳先开了口:“我经营了超市这么多年,如今大强人不在了,我也有权利继续经营!”赵大爷认为:“我年事已高,希望为将来做点打算,把房子出租攒点养老钱。”赵法官安抚住二人情绪后耐心的说到:“如果大强还在世,绝不想看见你们对簿公堂而且吵得面红耳赤。”随后赵法官根据双方矛盾争执的焦点,将此案涉及的法律给小芳讲解了一遍,并将赵大爷当年良苦用心和种种不易用闲话家常的方式向小芳娓娓道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二人终于放下了多年的委屈与埋怨,表示互相理解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爸,我尽快收拾把房子腾出来,感谢您之前的照顾,以后咱们还是一家人。
即使大强不在了,我也还认你这个儿媳妇,带着孩子常来看我,大强不在了,咱们的亲情不能断。
调解结束后
亲人之间消除隔阂
达成谅解
亲情依旧
......
家事纠纷本就不能只看对与错,纠纷的解决需要法律更需要各方当事人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本案中,赵美娜法官心系群众,双向沟通,为恢复亲情起到了桥梁式作用,为这起家事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