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国家安全 你我共同守护 发布时间:2022-04-15 14:09:33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社会公众国家安全意识,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杜尔伯特县法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什么是国家安全”、“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必要性”、“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的国家安全观念,引导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向过往群众发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手册》80余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体系,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深海安全、寄递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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