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线上线下齐发力 助企纾困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2-05-17 11:29:22
近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时,采取线上调解、入企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仅用15天时间弥合了双方分歧,在有效化解合同纠纷的同时,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难题、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实现了互惠多赢目标。
原告杜尔伯特县某企业诉称,其与辽宁省某企业签订了《玉米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出资购买被告收购的玉米。被告完成收购后,原告向其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在被告交付了部分玉米后,因疫情原因导致其余玉米无法正常交付。原告要求将未交付部分玉米价款返还并支付违约金,被告要求支付玉米保管费用,一时间,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刘波在详细阅读案件材料后,发现涉案金额较大,同时被告企业又在外地,考虑到疫情防控、企业保产扩能等因素,刘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被告迟迟不愿配合,甚至失去了联系。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刘法官采取邮寄送达方式,与负责保管收购玉米的企业,讲清征信、资金等因素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最终通过保管收购玉米企业与被告取得联系,并表达了调解意向。
为尽快解决双方的经营僵局,刘法官从疫情防控、保障企业生产实际出发,采取建立微信群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面对双方企业此时产生的信用危机,立足推动案件顺利解决,刘法官依照透明、高效、多赢的原则,采用“一询问二反馈三调和”三步走的方式,根据双方利益诉求总结详细调解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次进驻企业,让双方线上“面对面”沟通,同时通过释法明理,疏导双方抵触情绪。
在刘法官的主持之下,双方企业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方放弃违约金的追偿,被告方当即返还原告方先期支付的价款。协议签订后,被告方只用了15分钟就将原告的资金返还。最终,通过加强与两家企业的沟通,运用调解的方式,成功促使两家企业继续握手言和,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发展双赢。双方均表示,感谢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中提供的法律服务,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对方合作、共同发展。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心系辖区重点企业,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司法职能,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牵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有机结合,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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