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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之争,“让他三尺又何妨”!

发布时间:2023-03-01 15:39:28



为了“一亩三分地

邻里间矛盾不段

严重影响和谐关系

法官手拿卷尺、进村入户、多元解纷

和睦邻里关系、做到案结事了




案起建墙 各说各理


胡某于2022年购买一处位于杜尔伯特县克尔台乡某村住宅,支付房款后立即着手对房屋及院落进行修整,在修葺围墙、改建大门时,邻居高某出来制止。高某种植经营一片菜园多年,菜园位于两家交界,大门建成势必要破坏菜园,而土地权属较为模糊,邻里双方各说各理,无奈,胡某只得停工。

这块地的是属于我的,我有土地证,你无权阻止我。

这是一片村间空地,一直由我管理使用,即使占用,也是村上的土地,与你无关。


胡某找到村委会,村委会联合司法所组织二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言语不和,不欢而散。最终,胡某来到法院,认为高某阻止施工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将其诉至法院。


入户办案 现场测量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康立会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处理不妥不仅不能案结事了,甚至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要想彻底解决双方矛盾,调解息诉才是最佳的结案手段。于是,本着案结事了,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原则,康立会决定进村入户办案,组织双方调解。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仔细查看了原告的土地证,了解土地四至情况,虽然有明确的四至界限,但双方对此地块归属仍然各执一词,谁都不愿意让步。“现场测量,让事实说话。”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康立会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的理念,手拿卷尺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对争议土地进行勘验,经过测量,原告院落面积大于土地使用证四至内面积,超占面积不受法律保护。


多元调解 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邀请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到场参与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积极正确地处理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开始时的激烈对抗逐步走向冷静协商,最终,通过村委会、司法所、法庭三方力量的共同配合、调解沟通,胡某表示同意将菜园区域让出,更改大门朝向,至此,胡某以撤诉申请结案,双方积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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