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共识
但有一种情况
很容易被忽略
——“隔夜酒”酒驾
有人认为喝过酒睡一夜
隔天醒酒了就可以开车出门了
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
近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以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
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21年3月30日晚上8时许,张某和朋友在他拉哈镇某饭店用餐过程中饮用6两白酒 ,用餐完毕后由未饮酒的朋友驾车将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张某送至其父亲家中,朋友离开后,张某一人驾驶车辆返回家中。当晚11时,张某再次饮下约1两白酒。次日凌晨5时,张某驾车前往临村的父亲家中,直至上午9点30分左右离开,前往田里干活,车辆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66mg/100ml,后经对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82.1mg/100ml,其已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后杜尔伯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工作生活中,喝酒在所难免,但每个人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时间也不尽相同,有的人认为喝醉后睡一觉,酒气“散去”便驾车上路,醉驾和酒驾的判定标准是根据行为人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确定的,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