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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丨诉前调解显成效 当场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1-22 16:30:44



案件经过

2023年9月,李某驾驶的车辆与刘某的车辆在公路上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经杜尔伯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就车辆赔偿损失协商未果,刘某向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李某赔偿财产损失14000余元及代步工具费2000元,并同时申请司法鉴定。

立案庭法官赵领弟接到起诉材料后,仔细梳理分析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耐心告知诉前调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诉前调解的诸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纠纷解决途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将该案委托于杜尔伯特县司法局派驻法院的调解员张维英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组织调解。

最终经过三轮调解,刘某同意李某给付某车辆损失赔偿款9000元的数额,并在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签署调解协议,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结清赔偿款,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自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进驻调解员以来,立案工作人员及时整理当事人纠纷的类型,将纠纷按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家事纠纷等类别进行分类,委托驻院调解员进行诉讼调解,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1+1>2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开创诉源治理工作新局面。

END

供稿:赵领弟

编辑:罗   瑶

一审:罗   瑶

二审:李   慧

三审:王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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