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公务员的任职条件

  发布时间:2013-01-20 12:18:38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王郑鑫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