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任职条件
作者:行政庭 发布时间:2013-01-20 12:18:38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王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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