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地推进了学习型法院的创建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司法能力、审判工作等方面均得到提高,全院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干警自觉学习。该院以班子建设为龙头,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使班子成员率先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楷模,全面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令人信服的人格魅力和工作标杆,创建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为建设学习型法院夯实了基础。班子成员不仅努力钻研法学理论,还亲自主审疑难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半年来,班子成员累计参加庭审观摩10余次,主审各类案件30余件。今年4月份,院领导班子被县委评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标兵”。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一是采取建立法官书屋、观看法律知识光盘、走出去考察调研、请进来观摩讲评、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开展审判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审判技能。二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培训班,上半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累计7期46人次。三是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去年年底又有4人通过司法考试,从2002年至今陆续已有24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有部分干警已经成长为主审法官和中层干部,成为该院审判执行队伍的中坚力量。四是对积极撰写论文的干警,除了给予较高的稿酬外,还授予一定的政治荣誉,最大限度的激发法官学习热情。刘波同志的论文《在交通事故中车主与乘车人如何承担责任》在《人民法院案例选》第5辑发表。五是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对参加研究生班的干警广开绿灯,给予充分的学习时间,参加脱产学习的保留学习期间的一切待遇,保护法官的学习积极性。目前,全院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5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7人,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在读2人。
突出创建工作重点,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在“学习型法院”创建过程中,该院突出创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
坚持“调解优先”,做到案结事了。对于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要求全体法官牢固树立调解意识,把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并向立案前、法庭外、裁决后延伸,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大调解格局,培育人人愿调解的良好氛围、造就人人会调解的审判队伍。
贴近人民群众,推行巡回审判。该院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乡镇,走进村屯,贴近农民,进行专题调研,了解他们对法院审判工作所想、所需和所盼,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推行以巡回开庭方式审理案件,把法庭开到地头、田间,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既方便了偏远农村的群众,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今年3月份,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该院在巴彦查干乡前巴彦村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审理的一起儿子状告父母的特殊侵权案件。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原告当庭宣布撤诉,父子、母子当庭和好,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此案经由中央、省、市、县电视台及中国法院网等多家媒体报道,收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该院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常年坚持领导接访、四定一包、跟踪督办、首办负责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多年来,该院的信访工作在大庆市法院系统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先后被大庆市中院和市、县政法委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江竞航、许凤玖等同志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