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始,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经过三年的顽强拼搏,全院五率已超过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创建标准,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一是坚持组织指导到位。成立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跟踪问效。通过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包案领导的“五定一包”推进机制,使创建活动真正融入执行全过程。
二是坚持破解“人难找”、“财产难寻”两大难题。在破解“人难找”上,除了发挥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还注重在被执行人的村、屯、场、社区、单位设置身份不公开的执行联络员,交代具体任务和联系手段,效果比较好。一心人民法庭、胡吉吐莫人民法庭还根据被执行人90%以上是村屯农民的特点,采取天亮就出发,把被执行人堵在炕头和饭桌的办法,让他们没有躲藏机会,只好在执行通知书或裁定书上签字;在破解“财产难寻”上,主要是发挥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房产、车管等部门达成共识,为执行员依法查询企业登记、开户行、存款、车辆过户、产权过户、土地使用以及冻结账户、划拨资金上提供便利并保守有关秘密。在这些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下,不少棘手难案得以及时执结。
三是坚持攻克“骨头”案件。对少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规避执行的不法行为,我们依据案情,适时采用强制执行手段,使56件“骨头”案件被逐一攻克,为提升执结率奠定了基础。
家住大庆市萨尔图区的魏一民欠本市龙凤区张芳丽24万元债务不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魏一民和执行员玩起了“游击战”,让你找不到人。
2012年2月6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移交到杜尔伯特县法院执行。白景权院长组织专案组,要求限期执结,对上级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有个圆满交待。主管副院长娄小文靠前指挥,与执行人员研究具体执行方案,并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请公安、房产、工商、金融、宾馆等部门协助执行。经过细致工作得知:魏一民生活富裕,有豪华私家汽车。为了规避法院执行,他将家里的财产转移,在各银行无存款;将自己的轿车借给他人使用,自己开着别人的车出行,还不停放在特定的位置;一般不回自己家居住,只在周六或周日偶尔去岳母家。根据这些情况,执行干警发动周围知情群众举报,进一步掌握了魏某生活轨迹。
3月3日凌晨4时许,执行干警在魏一民的岳母家将其堵个正着。他拒不承认所驾驶的车辆是本人所有,还表示不能清偿债务,态度十分恶劣。执行干警立即通过车管部门查询,当场揭穿了他的谎言。依法扣押了其黑EH8111奥迪牌轿车一辆,扣押了他驾驶的京GJ2791陆虎牌汽车一辆,并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在法律的震慑下,魏一民只好将本金、利息、违约金、执行费共计314,950.00元执行款一次性付清。
四是坚持执行“会战”的有效做法。针对一个时期执行案件集中或地域、类型案件相近,分别由执行局、人民法庭自行或联合开展执行“会战”,力图在较短时间内执结较多的案件,满足申请执行人的期待。一心人民法庭和胡吉吐莫人民法庭每年都选在11、12月份农民出售秋粮季节,开展辖区执行“会战”,效果明显。2011年11月18日至25日,一心人民法庭仅用7天就执结10起执行案件,标的额为8.34万元,得到县作风建设督察办公室印发的第82期简报表扬;2012年1月7日至10日,胡吉吐莫人民法庭驻守在他拉哈镇水稻收购站,现场下达裁定书,扣押6名被执行人出售的水稻。出售后,将执行款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赞扬,认为法庭真为老百姓办实事。
五是坚持人文执行促进和谐司法。对于大多数被执行人,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没有达到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执行义务。对此,我们坚持人文执行思路,实现和谐执法目的。
2005年5月,泰康镇居民张文与李莉(女)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8万元债务,各承担4万元自行清偿。事后,张文无力偿还债务。无奈,李莉替张文清偿了债务。张文给李莉写下4万元的欠条,约定2年内还清。可是,4年过去了,张文也没还这笔债。期间,俩人分别与他人结婚成家。
2009年5月,李莉将张文起诉到县法院,要求他归还债务及利息。10月,法院判决张文偿还李莉人民币4万余,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此时,在泰康镇内以开出租车维持生计的张文,仍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致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杜平,从调查研究入手,细心寻找让双方都认可的办法,实现人文执行,家庭无震荡。他把李莉、张文再次约到执行局,进一步做双方的执行和解工作,终于达成了弹性执行意见:张文以季节变化、月收入多少为基础,冬季多还债,夏季适当少还债,每月还债不低于一千元,直至还清债务为止。
这样,从2009年12月始,历时29个月,张文分24期将李莉的4万余元债务全部还上。当李莉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最后一笔执行款时,连声说:是你们的人文执法,才使这俩家庭得以平安。
经统计,2011年、2012年,全院的执行结案率分别是98.9%和97.3%,涉执信访息访率分别是98.7%和100%,实际执行率分别是92.1%和97.5%,执结标的到位率分别是76.9%和78.5%,自动履行率分别是79.1%和85.4%。已经达到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创造了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以来的历史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