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基点,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扎扎实实地方便群众诉讼,受到辖区干部群众的好评。
诉讼引导突出“便”字
在诉讼服务中心,无论你向保安员(导诉员)、接待员或是立案庭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咨询(询问),让人很快就能感受到这里的工作文明、有序。爱心、诚心、细心、热心的“四心”态度,有效地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旧衙门作风。亲和性语言,礼貌有度的用语,仔细周到的答复疏导,真正做到了诉讼有人引导,提交材料有人接收,查询案件有人协助。当有不太通晓汉语的蒙古族群众前来诉讼时,会有懂得蒙语及汉语的法官提供“双语”服务:讲明诉讼须知、法条解释、风险告知、约见主审法官并进行对话翻译。同时,在受理一审和申请再审案件时,执行证据材料清单制度。由立案法官指导当事人填写证据材料清单,注明证据名称、内容、人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收到的时间,由经办法官和当事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分别留存备查;还引导、帮助当事人正确运用手中证据材料,履行应尽的举证责任。
立案受理突出“快”字
立案大厅设立案审查、材料收转、收费结算、查询咨询等服务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审案件、执行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实行接待、受理、审查立案一站式服务。本着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的服务理念,突出立案审查工作的一个“快”字,保证及时、到位。立案庭庭长许凤玖介绍:只要当事人诉讼材料齐全,97%以上的案件能够在半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对老弱病残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用更加快捷的方式立案。同时,还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远程传真立案,千方百计方便当事人诉讼。2012年,全院受理3387件(不含上年度结转)诉讼和执行案件,日均收案(节假日除外)13.66件,没有出现推诿等该立案而不予立案情况,受到当事人称赞。
审前调解突出“实”字
自2011年以来,立案庭紧紧抓住审前调解环节不放松,使一些民事纠纷没进入业务庭审理就得以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经济负担,也节约了审判资源,得到积极倡导。
2012年6月15日,家住甘肃省宕县八力乡的范怀忠、赵岳玉等八位农民工来到立案庭,起诉承包哈齐客运专线工程改造项目的张宏,要求他立即给付拖欠的工资款45,000元。立案后3天,审判员孔繁霞就组织双方进行审前调解,张宏当场答应: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工资45,525元。调解结束后,农民工对孔繁霞一再表示谢意。
经统计,2011年至2012年,立案庭通过审前调解方式,速裁调解了117起民商事案件。其中,经调解原告撤诉的39起,达成调解协议的78起;当天调解结案的81起,占速裁调解结案总数的69.2%,个案平均调解用时8天。不少当事人都有这样的感受:没想到,我这案子还没出立案大厅就解决了,让人心里敞亮。
信访处置突出“诚”字
坚持把一把手接访作为硬任务来落实,形成了院领导接访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景权亲自承包大庆市挂号的包文义讨要两间土平房难案。他4次听取办过此案人员汇报,3次去腰新乡政府征询意见,2次与县土地局及中心村干部协商,形成了座谈会纪要,在腰新乡政府所在地批给包文义一处宅基地,自建房屋,使历时18年的信访积案画上了句号。在一把手作用的影响下,其他院领导和庭长们承办的焦延松、李静、张瑞杰等17起信访积案也先后化解。在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全院实现了零进京访工作目标,多次受到县委和大庆市委政法委的表扬。
两年来,全院不断完善信访接待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了涉诉信访办案督察、涉诉信访办案通报和信访责任查究三项制度,强化了跟踪督办、首办负责、责任倒查、定期通报等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措施,取得了无赴省赴市重复上访、无群体性集中上访,初访结案高、接待质量高、群众满意率高,信访申诉率下降的二无三高一降好成绩,被授予省、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