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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四个保障”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发布时间:2012-06-08 20:25:17


    长武法院:“四个保障”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发布:2012-06-08 09:21:3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贾和平

    (本网讯)今年以来,陕西省长武法院把增强案件陪审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该院针对案件陪审制度,突出“四个保障”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制度保障:该院严格按照陪审员选任标准,把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热心审判事业的人员选任到陪审事业上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自身优势;严格执行案件陪审制度,凡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优先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对涉及群体性案件、房屋拆迁案件、土地承包等影响较大的案件,一律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审。

    业务培训保障:人民陪审员大多数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为了提高陪审员业务技能,更好地发挥陪审作用,该院坚持每季度由各庭室业务骨干,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另外,鼓励陪审员积极参与该院业务研讨活动,扩大知识交流。

    物质保障: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领域、不同部门,许多陪审员因乘车、就餐、误工等因素,不愿去法院陪审案件,导致陪审员参审率低。为了让陪审员消除后顾之忧,该院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例如:案件审理后,可在该院餐厅免费就餐;案件审结后给予适当补助。

    安全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和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陪审案件中,个别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满意,有时会对陪审员进行威胁甚至打击报复,致使陪审员不敢陪审案件或不敢发表正确看法。为此,该院出台相关规定,对非法干预陪审员陪审案件的行为,视具体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保证陪审员有一个安全的陪审坏境。

    截至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209件。由于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该院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均大幅提升。作者/贾和平

文章出处: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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