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大庆市的魏民,被法院判决偿还借款30多万元。可这个魏民,竟和执行人员玩起了一年多的“游击战”,让你找不着。没想到,这起执行案到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执行员手里一个月,魏民“栽”了。
2月6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张秀丽申请执行魏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移交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执行。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娄小文同志与干警商议执行对策,经查,魏民生活比较富裕,家里还有豪华私家车,他为了规避执行,将存在银行里的钱全部转移;将自己的轿车借给别人用,开着朋友的车出行,把车放在不特定的车库;通常只在双休日回家住。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执行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追踪部署......。
3月2日19时许,接到内线报告:“魏民回家了。”
3月3日凌晨4时许,在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荣佳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将魏民堵在自家屋里,扣押了车牌为黑EH8111奥迪车一辆,扣押了他驾驶的京GJZ791陆虎车一辆,并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告之,如不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将对其汽车评估拍卖,用拍卖款偿还债务。
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魏民只好将314950.00元执行款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