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作者:杨学利 发布时间:2013-04-17 11:11:14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司法实务可供司法判案的依据,具有一重要的实践价值,也是不当得利制度走向完善的标志。在我国大多数学者主张四个要件说,少数学者主张三个要件说。所谓三件说是不当得利须一受有一利益,致他方受到损失,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四件说是:一方受有利益,致他方受到损失,受有利益与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无法律上的原因。 笔者认为,四要件要细化,易于撑握与控制,能更好地调整不当得利的内部关系,并使不当得利获得严格限制,真正起到以制度代替衡平,防止泛化与滥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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