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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让一家人言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3-04-17 16:02:21


    随着岁月的流逝,审理过的大部分案件只留下模糊的记忆,唯有一起民事案件却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因为,那是一起“特殊”的案件,是亲情使一家人言归于好。

    时光回溯到2009年4月初的一天,我接待了一位“特殊”当事人梁月。说他“特殊”,一是他身体行动不便,只能靠拄着双拐走路;二是他竟然告父母侵占其医疗费。以往接触了很多老人告子女赡养纠纷案件,但儿子告父母还钱的事还真是头次遇到。当时,梁月的情绪非常激动。他说:“我驾驶摩托车被农用车撞伤后,肇事司机赔了1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报了2.5万元。这12.5万元都被我妈领走了,一分也没给我。”他还说,治伤共花了8万多元费用,希望父母能把剩下的钱还给自己。如果法庭不给立案就不想活了,已经没有生活出路了。当时我想,这是一起比较特殊的侵权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不良的社会效果,严重了还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发生。基于这个考虑,我不厌其烦地给梁月讲解有关法律规定,谈及亲情的重要,希望他能认真考虑一下,理解父母的难处。

    4月16日,我向梁月的父亲梁善伍和母亲姜淑敏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梁月的母亲看完起诉状失声痛哭,向我们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2008年10月14日,梁月干完农活骑摩托车回家。经过一个岔路口时,与一辆突然横着冲向马路的农用四轮车相撞。当即,梁月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抢救。我们老俩口平时靠给人放羊为生,根本没什么钱,可为了救儿子,不顾一切地四处筹钱。家里能卖的东西全卖了,自家的地也转包给别人,可钱还是凑不够给儿子看病。实在没办法,我们就挨家挨户下跪磕头,求乡亲们帮忙。后来,肇事赔偿款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款相继到位,这才让我们松了一口气。儿子出院后,一直在家养伤。但做梦也没想到,被我们从死亡线上救活的儿子,竟将我们告上了法庭……。10万元赔偿款和2.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是我们领的,但除了支付医药费、伙食费,剩下的钱我们偿还他结婚时欠的外债了。

    我站在一旁,静静地听老人把话讲完,老人的情绪也由激烈变得平静了许多。我对老人说起了亲情,你们毕竟是一家人,母子情深,还是应该多理解儿子。

    6月10日,考虑到梁月行动不便,我们将法庭设在了梁月所在的巴彦村一家饭店。尽管天下着雨,但还是挤满了前来旁听的村民。

    经过法庭调查,梁月的父母代梁月分三次领取赔偿款10万元,母亲姜淑敏代梁月领取合作医疗报销医药费2.5万元,双方认可的治疗费用为9万元左右,而梁月的父母要想证明钱全部花完了,还需要提供3.5万元左右的证据佐证。在举证阶段,老俩口费了半天劲也只能证明花了10.5万元,还有2万元的花销怎么也说不明白。无奈之下,梁月的父亲说:这2万元还债了。他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结婚欠了不少债,二儿子梁月结婚又欠了一大笔债。两位老人平时靠打工挣钱,收入微薄,这么多债务不知要到哪年哪月才能还清。因此,就用剩下的钱还了梁月结婚时欠的债务。梁月的父母到底该不该拿这2万元钱还结婚时的债务?在法庭上,双方律师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然而,意外发生了。梁月的父亲梁善伍由于心情过于激动,导致心脏病复发。看到这种情况,我马上决定休庭。我将梁月叫到一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起了思想工作……,梁月沉默了。突然,他用颤抖的声音说:“法官,我错了。他们毕竟是我的父母啊!我要求当庭撤诉。”听到这里,我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在场的乡亲们也都激动地鼓起掌来,合议庭的同事和法警没有去制止。所有的人都为梁月一家人的和解而兴奋不已。

    这起“特殊”的案件,由于儿子对父母存感恩之心结案了,我的心灵也仿佛受到了一次净化。亲人之间相互宽容理解,再大的风雨也不会使一家人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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