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
作者:赵美娜 发布时间:2013-04-19 09:16:37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