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如何处理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3-05-10 09:35:56
问: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如何处理
答: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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