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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3-05-10 09:42:07


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规定的

答:第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证据证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但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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