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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医师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17 14:5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  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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