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司机有过错,司机也需要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向司机或是单位要求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受益人。若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7、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8、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9、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
1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负赔偿责任;
13、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5、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
16、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7、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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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法规,投入营运的车辆必须以单位为主。现实生活中营运车辆挂靠现象极为普遍。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挂靠公司应为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即共同被告。被挂靠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
通常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这种支配和控制,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借用人驾驶乃至擅自驾驶的情形;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如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租给他人驾驶的情形等。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包括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以及基于心理、感情因素而发生的利益,比如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这在国外的学说和判例中被称为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也就是说,某人或某单位是否是机动车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要从其是否在事实上对该机动车和运行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方面加以判明。
从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出发,既然被挂靠公司从挂靠车辆上获取了利益,就要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一般法院会判决被挂靠公司在收取相关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