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只要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就会构成恶意欠薪罪呢?
作者:白玫 发布时间:2013-05-21 10:18:52
不是,要构成此罪首先必须有“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并且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其次是要“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后方可构成,三项条件缺一不可。企业与员工之间正常的劳动纠纷导致的欠薪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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