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如何确定管辖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3-05-21 10:27:35
问;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如何确定管辖
答: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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