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如何确定管辖

  发布时间:2013-05-21 10:27:35


  问;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如何确定管辖

答: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