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哈尔滨市永生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姚万刚、包盼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作者:许凤玖 发布时间:2013-06-14 16:01:53
姚万刚、包盼盼:
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市永生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杜胡民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胡吉吐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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