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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租房合同样本

  发布时间:2013-06-17 09:20:57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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