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3-06-17 10:21:12


                       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有五个: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法律文本优先于法律解释

    5、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