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便、快、实、诚”四个字,强化了立案“窗口”建设,实实在在地方便群众诉讼。
一、诉讼引导突出“便”字。工作人员以爱心、诚心、细心、热心的态度,有效地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旧衙门作风。礼貌有度的用语,仔细周到的答复疏导,真正做到了诉讼有人引导、提交材料有人接收、查询案件有人协助。当有不太通晓汉语的蒙古族群众前来诉讼时,会有懂得蒙语的法官提供“双语”服务:讲明诉讼须知、法条解释、风险告知、约见主审法官并进行对话翻译。同时,执行证据材料清单制度。由立案法官指导当事人填写证据材料清单,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印件,收到的时间,由经办法官和当事人共同签字,分别留存备查;还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手中证据材料,履行好应尽的举证责任。
二、立案受理突出“快”字。本着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的服务理念,突出立案审查的一个“快”字。只要当事人诉讼材料齐全,97%以上的案件能够在半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对老弱病残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用更加快捷的方式立案。同时,还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远程传真立案,千方百计方便当事人诉讼。2012年,全院受理3387件(不含上年度结转)诉讼和执行案件,日均收案(节假日除外)13.66件,没有出现推诿等该立案而不予立案情况,受到当事人称赞。
三、审前调解突出“实”字。一心人民法庭、胡吉吐莫人民法庭和立案庭紧紧抓住审前调解环节不放松,使一些民事纠纷没进入庭审程序就得以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经济负担,也节约了审判资源,受到群众欢迎。2012年6月15日,家住甘肃省宕县八力乡的范怀忠、赵岳玉等八位农民工来到立案庭,起诉承包哈齐客运专线工程改造项目的张宏,要求他立即给付拖欠的工资款45,000元。立案后3天,审判员孔繁霞就组织双方进行审前调解,张宏当场答应: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工资45,525元。经统计,2011年至2012年,仅立案庭通过审前调解方式,就速裁调解了117起民商事案件。其中,经调解原告撤诉的39起,达成调解协议的78起;当天调解结案的81起,占速裁调解结案总数的69.2%,个案平均调解用时8天。不少当事人都有这样的感受:没想到,我这案子还没出立案大厅就解决了,让人心里敞亮。
四、信访处置突出“诚”字。把“一把手”接访作为硬任务来落实,形成了院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18件信访积案画上句号。在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全院实现了零进京访工作目标,多次受到县委和大庆市委政法委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