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法律行为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
作者:赵美娜 发布时间:2013-06-18 11:06:14
依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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