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由谁承担责任?
作者:许凤玖 发布时间:2013-06-18 18:2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当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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