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环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奋斗目标,见到了积极成效。
一、组织指导到位。通过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和包案领导的“五定一包”推进机制,使创建活动融入执行全过程。
二、破解“人难找”、“财产难寻”两大难题。在破解“人难找”上,除了发挥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还注重在被执行人的村、屯、场、社区设置执行联络员,交代任务和联系手段,效果比较好。一心人民法庭、胡吉吐莫人民法庭还根据被执行人90%以上是村屯农民的特点,采取天亮就出发,把被执行人堵在炕头和饭桌的办法,让他们没有机会躲避执行;在破解“财产难寻”上,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房产、车管等部门达成共识,为执行员依法查询企业登记、开户行、存款、车辆过户、产权过户、土地使用以及冻结账户、划拨资金提供便利并保守有关秘密。在这些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下,不少棘手难案得以及时执结。
三、攻克“骨头”案件。对少数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规避执行的不法行为,依据不同案情,适时采用司法拘留、罚款、扣押、划拨等强制执行手段,使56件“骨头”案件被逐一攻克,为提升执结率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执行“会战”做法。针对一个时期执行案件集中或地域、类型案件相近,分别由执行局、人民法庭自行或联合开展执行“会战”,满足申请执行人的期待。2011年11月18日至25日,一心人民法庭仅用7天就执结10起执行案件,标的额为8.34万元,得到县作风建设督察办公室《工作简报》表扬。
经统计,2011年、2012年,全院的执行结案率分别是98.9%和97.3%,涉执信访息访率分别是98.7%和100%,实际执行率分别是92.1%和97.5%,执结标的到位率分别是76.9%和78.5%,自动履行率分别是79.1%和85.4%。已经达到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得到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