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不断提升政务管理能力。侧重干了四件实事。
一、严格审判监督管理。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调解、判决、上诉、重审(改判)、执行、归档9个节点的监控,进行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2012年,全院的发改率为13:2728(诉讼结案数),即0.48%,为历年最低值。
二、认真整顿机关工作纪律。不定期开展“五查”活动,即查迟到早退、查请销假、查在岗、查着装和卫生、查电子签到执行情况,将检查的情况汇总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纳入个人评先选优条件,促进了机关工作纪律好转。
三、创新思想工作方法。对一个时期或单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由院长写出“院长勉励”的寄语,鼓励继续争先;相反,对出现明显差错的部门或个人,院长提出书面“院长提醒”,进行艺术批评,督促奋起直追,效果比较好。
四、强化机关安全保卫。坚持制度完善、责任到人、更新装备、排查隐患、培训人员、意识入心等六项做法,使全院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连续30年实现无火灾、无盗窃、无搅闹法庭、无冲击办公秩序、无被告人脱逃的“五无”纪录,受到省高院法警总队长牛天志的表扬,起到了机关安全保审判、机关安全扬法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