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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诉讼时效的分类

  发布时间:2013-07-16 09:01:22


    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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