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延长的条件
作者:杨学利 发布时间:2013-07-17 14:41:11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通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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