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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3-07-25 09:23:19


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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