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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

  发布时间:2013-08-12 10:57:58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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