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3-08-12 16:42:58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建设施工事故发生后,需要对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赔偿,对工程的影响进行赔偿,那么在建设施工事故中谁是赔偿责任的主体呢?如何确定赔偿责任的主体呢?本文为您解答。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有关责任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事故对劳动者或雇员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建筑施工作业这一客体或致害物件的经营管理人(也是具体致害人履行职务行为的受益者)即用人单位或雇主。现实生活中,工程建设存在着许多违法的承包、分包合同关系和其他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使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往往出现多个责任主体,需要依法确认,以维护正常的建筑施工市场秩序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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