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国有财产不可侵犯

  发布时间:2013-08-19 15:59:55


    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