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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3-08-20 10:26:53


问:劳动者有哪些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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