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
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3-08-20 22:12:21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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