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整顿作风,推进整体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景权同志严肃要求:全院干警必须认清形势,从整顿作风入手,坚决纠正工作纪律松驰、自由主义抬头、意志衰退等问题,以知难而进、勇于担当的风貌,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作出明显努力。
今年前8个月,全院紧紧围绕县委的“三县”建设战略部署,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使各项工作呈现出积极进取态势。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阻碍了事业发展。为此,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以“严肃纪律、强化责任、振奋精神、勇创佳绩”为核心内容的整顿作风活动。整顿的基本措施是“四个从严”。
从严教育。划分教育责任区。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承担起教育责任,形成一级教育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教育对象出现重大问题,教育责任人首先承担教育不力的责任;注重教育方法。因人、因事、因地灵活掌握教育方法,善于以理、以情、以德、以法服人,打通心结,激发正能量,寻求好效果;把握教育形式。谈心,短信、网上交流,民主生活会,“四新晚课”,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都是选择利用的好形式,实现教育常态化。
从严监督。不仅重视外部监督,更注重内部监督。院领导、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实施监督的同时,也要接受一般干警和院内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既要进行八小时以内的监督,也不放松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使人人处于被监督之中,防止走“歪路”;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条款逐项实施;采取明查暗访、典型通报、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错案责任追究等方式,把监督制度一条一条落到实处,发挥制度管事管人的作用。
从严管理。核心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案件流程管理要进一步及时、细化、全面;对临近审限,发回重审、改判,申请再审案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不引发事端;对质效不高、久执不结的案件,主管领导要亲自调查指导,找准症结,扭转不力局面;要在工作纪律、车辆使用、值班值宿、机关环境和安全保卫五个方面强化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对临时用工人员也要加强管理,好的表扬留用,差的按程序审查辞退;机关党总支及党支部要严格管理,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严查处。极少数法官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耻辱,是司法公信的灾难。对发现的问题如不及时查处或不严厉查处,就会败坏人民司法事业的崇高威望。因此,不管涉及到谁,不论资格多老,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