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是否可以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发布时间:2013-09-16 17:19:28
问: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是否可以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答: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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