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 7月20日 星期日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垫付

  发布时间:2013-09-17 09:42:29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