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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3-09-18 10:29:45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仲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当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清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些基本情况应当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写出。当事人如果委托了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还应当写明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情况。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为仲裁法规定:

    仲裁申请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所以申请人在提出仲裁请求的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便仲裁委员会核实与调查,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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