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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利润与亏损

  发布时间:2013-09-26 14:39:11


合伙企业的利润与亏损: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准则和合伙人据以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优先于法律的规定。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合伙人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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