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大庆市的魏某欠本市龙凤区张某24万元不还,法院依据张的执行申请,寻找魏履行给付义务。从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魏某和执行员玩起了“游击战”,让你找不到人。但这起执行案件转到杜尔伯特县法院不到一个月,魏某就“栽”了。
2月6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张某申请执行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移交到杜尔伯特县法院执行。白景权院长对此案非常重视,组织专案组,要求限期执结,对上级人民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有个圆满交待。主管副院长娄晓文靠前指挥,与执行人员研究具体执行方案,并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请公安、房产、工商、金融、宾馆等部门协助执行。经过执行人员的细致工作,得知:魏某生活富裕,有豪华私家汽车。他为了规避法院的执行,将家里的财产转移,在各银行无存款;将自己的轿车借给他人使用,自己却开着别人的车出行,还不停放在特定的位置;一般不回自己家居住,只在周六或周日偶尔去岳母家。根据这些情况,执行干警多次到社区及相关部门走访调查,设立举报热线,发动周围知情群众举报,进一步掌握魏某生活轨迹。
3月2日晚,县法院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魏某回他岳母家了”。
3月3日凌晨4时许,在县法院执行局长带领下,执行干警在魏某的岳母家将其堵个正着。经询问,他拒不承认所驾驶的车辆是本人所有,还表示不能清偿债务,态度十分恶劣。为此,执行干警立即通过车管部门查询,当场揭穿了他的谎言。依法扣押了他的黑EH8111奥迪牌轿车一辆,扣押了他驾驶的京GJ2791陆虎牌汽车一辆,并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告之,如不自动履行应尽的给付义务,法院将对扣押的汽车进行评估拍卖,用拍卖款清偿债务。
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魏某只好将本金、利息、违约金、执行费共计314,950.00元执行款一次性付清。至此,历时一年五个月的“难”案,仅用26天就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