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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告知哪些内容?能否提起申诉?

发布时间:2013-10-16 14:09:29


问: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告知哪些内容?能否提起申诉?

答: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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