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告知哪些内容?能否提起申诉?
发布时间:2013-10-16 14:09:29
问: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告知哪些内容?能否提起申诉?
答: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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