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清偿顺序如何?
发布时间:2013-10-18 09:16:27
问: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清偿顺序如何?
答: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
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
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
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
应准许。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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