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如何立案
发布时间:2013-10-24 09:55:12
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如何立案
答: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申请,由立案庭登记后转行政庭进行合法性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再由立案庭办理执行立案登记后执行。
执行监督、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恢复执行等案件由执行局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立案庭登记立案,执行局处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责任编辑:执行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