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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如何立案

发布时间:2013-10-24 09:55:12


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如何立案

答: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申请,由立案庭登记后转行政庭进行合法性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再由立案庭办理执行立案登记后执行。

    执行监督、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恢复执行等案件由执行局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交立案庭登记立案,执行局处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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