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的冻结、扣划如何进行
发布时间:2013-10-28 14:04:24
问:在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的冻结、扣划如何进行?
答:在证券公司托管的证券的冻结、扣划,既可以在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不同法院在同一交易日分别在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同一笔证券办理冻结、扣划手续的,以到证券公司办理协助执行手续的为先。
冻结、扣划未在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托管机构托管的证券或者证券公司自营证券的,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助办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到协助冻结、扣划要求后,应当在当日对应的交收日交收程序完成后根据交收结果协助冻结、扣划。
证券公司收到协助冻结、扣划要求后,应当立即停止证券交易,冻结时已经下单但尚未撮合成功的应当撤单。冻结后,根据成交结果确定的用于交收的应付证券和应付资金可以正常交收。交收程序完成后,对剩余部分可以扣划。对已交收部分,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成交结果计算出等额的应收资金或者应收证券交由执行法院冻结或者扣划。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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