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不属于试用买卖?
作者:杜平 发布时间:2013-10-30 09:39:41
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的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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